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实验课研究生助教培训上岗规定(试行)

2024年09月26日浏览量:15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作者:发布:化学与材料学院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研究生助教的实验教学行为,实现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院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担任实验教学工作时,必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教师的标准为准则,树立良好的形象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言传身教,努力培养好学生。

第二条  本科实验教学助教必须已经拿到学校实验安全考试合格证书才可以担任助教职位。

第三条  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时间:每学期的第1-3周。

岗前培训要求:实验中心组织23天的集中培训课程,课程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实验概论,明确教学责任、教学纪律、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和实验室安全,熟悉实验室环境,组织学习《暨南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等管理文件。

二是进行实验基本技能培训,主要进行实验必备技能培训,以及一些与实验相关的基础实验设备的操作使用。

第四条  认真备课,做好预备实验

做好预备实验是研究生上岗的基本前提。研究生助教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在课程负责人和其他主讲教师的指导下,研究生须亲自完成预备实验,要求熟悉仪器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整个实验过程及其细节,掌握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并撰写实验教案,其中实验教案内容应包括:实验方案、实验所需仪器、试剂的要求、实验原理、步骤和要点,实验结果的数据与图表,指导实验的要领、对学生的要求,实验结束时应提醒学生注意的事项以及实验报告的评分标准等。

研究生完成的实验报告和实验教案需交课程负责人审阅。

第五条  研究生助教只能担任辅助教学的任务,上课时必须有主讲教师在场。

第六条  研究生助教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  教学过程监控

研究生助教上岗时应穿实验工作服,并佩带“研究生助教上岗证”,要求研究生助教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尽心尽责做好实验指导工作。实验中心老师发现研究生助教有违规现象时,及时向主讲老师反映,由主讲老师找研究生谈话,要求及时更正,如果次数超过3次,则取消助教资格。同时,实验报告必须教师批阅。

第八条  教学总结

学期末,实验中心召开“研究生参与实验课程教学总结”会议,每位研究生需递交一份教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学生的想法和意见,对改进实验仪器、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安排的建议等。

 

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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