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隐患,创造平安、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使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保证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实验室建立如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第一条 学院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由学院、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安全检查三部分构成,实行三级联动的金字塔式安全监管体系,达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第二条 各层次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组成:学院安全小组由院、系、所、中心领导和学院安全小组成员组成;实验中心安全小组由全体实验中心教工组成;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由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专员组成。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实验室人员是否有准入资格,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督促及时整改。
第四条 安全检查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学校大型检查、季节性检查、假期前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全面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学院安全小组主要进行全院的全面性安全检查;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实行包干制,检查小组由2-4人组成,各自负责相关专业老师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和督促整改;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则由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专员进行日常自查。做到由点及面,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第五条 各层次的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六条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下发《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责任人、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七条 各实验室安全专员每天检查所属实验室是否有异样,如有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每天离开实验室前做必要安全检查,关好水电与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好实验室房间。
第八条 实验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期间和寒暑假,进行轮流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星期六与星期天如有课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实验室,由当日老师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汇报。
第九条 节假日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值班。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与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化学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