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日常值班制度

2024年09月13日浏览量:13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作者:发布:化学与材料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统筹管理学院实验课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建设等公共服务工作,为了更好服务教学和科研,实验中心自2019年实行了轮岗值班制度。为更好开展工作,现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上班时间规定:

番禺校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值班地点设在番禺校区F110131014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的排课不应与值班时间冲突。

四、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岗位时,应报备中心领导,委托其他老师临时代替,不得擅离职守。

五、值班人员应对进入仪器平台实验室的一切人员进行督查,要求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者,及时通知相关仪器的负责老师。

六、值班人员负责实验中心日常事物的处理和上报,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汇报。

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每天做好相应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办公室的地面、共用家具和门窗应做到无积灰及杂物,垃圾应及时处理。

八、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向主管报告。

九、值班人员下班前,须认真检查中心实验室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中心公共平台的门窗是否关闭,水电和仪器的安全检查等。

十、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考勤登记、值班记录,做好每日工作交接。

十一、节假日值班除遵守以上值班制度外,还须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节假日的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十二、违反值班制度的人员,其不良记录带入年度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

十三、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