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加快仪器设备报废的处置速度,根据学校决办通知(暨决办〔2023〕043号)的要求,现决定成立学院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艳晖
组员:林高野,周美云
技术鉴定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单价原值10万元(不含)以下,并且一个月度内累计批量价值(原值,下同)50万元(不含)以下的学院设备类资产报废进行技术鉴定。
同时,对石牌校区和番禺校区已达使用年限、并且经技术鉴定确实可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置流程作出调整(详见附件1)。
特此通知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化学与材料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审批流程
一、办理时间
1.每月7日(含)前提交的,当月内办理。
2.每月7日(不含)后提交的,下月办理。
二、办理流程
1.单价原值10万元(不含)以下,且同一单位(学院、中心、研究院、部处)一个月度内仪器设备报废。
(1)批量价值(原值)50万元(不含)以下:(由学院初审后报设备处审核)
(2)批量价值(原值)50万元(含)以上:(由设备处直接审核)
2.单价原值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报废。(由设备处直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