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2024年09月26日浏览量:11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作者:发布:化学与材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风险评估对象包括:所有需依托我院各类实验平台开展科研活动的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第二条  风险评估内容包括:化学试剂或生物制剂使用风险;仪器设备使用风险;科研伦理及生物安全风险;实验操作风险;用水用电风险;其它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及结论。

第三条  具体评估要求:

1.教师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科研项目前,须填写《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见附件),经专家组评估及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方能开展项目研究。专家评估结论为“安全不达标”的科研项目,将必须经过整改至“达标”后才能开展研究。

2.科研项目评估达标后,由学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3.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未经评估的其它实验安全风险,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4.学院对科研项目的实验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将暂缓该项目研究,待整改到位后再开展实验工作。

5.涉及到有重要风险源的实验室,必须填写《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24月    

化学与材料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docx 

化学与材料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自评表.docx

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doc